各有关单位:
现根据《大庆精神与龙江西部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智库成果奖励与资助办法(试行)》(庆师发〔2019〕23号),在全校范围内统计2019年度省智库成果奖励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根据办法要求,认真审核后上报大庆精神与龙江西部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具体要求如下:
1.统计成果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对策建议、规划设计、咨询意见、立法建议、参与起草党委政府重要文件、受邀参加重要媒体重大政策宣讲、解读等各类智库成果。
2.上报所有成果署名单位须有大庆精神与龙江西部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字样(含大庆精神研究基地)
3.成果认定依据和奖励标准见《大庆精神与龙江西部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智库成果奖励与资助办法(试行)》(庆师发〔2019〕23号)
4.成果申报采取作者自助申报的形式进行,凡是没有提交申请的成果,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逾期不补报。
5.提交时间:12月20日之前大庆精神与龙江西部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五教202)
6.提交材料:
(1)智库成果和相关佐证证明原件、以及相关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存档)
(2)《大庆师范学院智库成果奖励申报表》需由申报人签字确认,并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一式两份。
联系人:邬德林
联系电话:13734554865
E-mail:dlw1981102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