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3年校级学科带头人、学术(后备)带头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7-15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根据大庆师范学院“十二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及庆师院发【2012】22号文件《大庆师范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后备)带头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13年校级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后备带头人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及程序

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后备带头人的遴选条件及程序严格按照庆师院发【2012】22号文件(附件1)执行。每个二级学院(部)重点建设二级学科在有空余岗位的前提下(附件6),遴选一个学科带头人,同一学科方向遴选一个学术带头人和两个学术后备带头人。

二、申报人员范围:

二级学院(部)重点建设学科及以上学科梯队成员。

三、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5月5日——5月10日,将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2)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至所在院(部);

院(部)推荐:5月15日17:00前,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将审核后的正式推荐人选申报表一式三份、汇总表(附件3)、打分表(附件4)及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交至校学科建设办公室,申报表及汇总表的电子稿发至邮箱:liyue@dqsy.net;

专家组审查:校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推荐的人选按照各类遴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学校审核:校学术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选进行审核,通过后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公示:对最后通过的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

注意:各院(部)在组织申请和推荐过程中一定要认真学习庆师院发【2012】22号文件《大庆师范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后备)带头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文件规定和本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学科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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