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有关高考招生改革政策调整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5-11

日前,省招委会决定,按照教育部要求,借鉴外省改革经验,在广泛论证基础上,我省自今年起对现行高考招生有关政策进行渐进式调整:加强高考计划和批次管理,优选考生志愿填报办法,优化高考投档方式,对地方性高考照顾政策和外语听力考试做相应调整。

2013年起由估分填报志愿调整为出分填报志愿;2014年起实行平行志愿投档;2015年起高考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提供给院校作为参考。2015年起,取消省属高校“俄语考生”照顾政策。同时,为确保政策调整新规和录取规则对接,对仅适用于省属高校的地方性照顾政策做进一步清理规范。                                             

推进高考招生改革,是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实现教育公平克服机制弊端的现实选择。多年来,我省高考招生工作平稳实施,对于保障考生权益,推动高等教育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历史作用。高考招生是社会民生中的大事,关乎大局,关乎形象,关乎民生,关乎稳定,直接关乎考生个人的前途和命运,全社会高度关注,寄予厚望,必须顺应时势,回应民意,与时俱进。到2012年全国大多数省市都已实行了出分填报志愿和平行志愿投档。我省这次高考招生政策的调整是继承发展、承前启后的改革。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要设身处地为家长和考生着想,尊重广大家长和考生的意愿,为学生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调整的方向是公平公正,让广大考生能够在相同起点上公平竞争,分数面前人人平等。调整的目标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要通过高考招生政策的调整牵引,适应社会发展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进一步消除制约教育发展的阻力和障碍,探索形成有利于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各级各类教育考试部门和学校将围绕高考招生新政策加大宣传咨询服务。

名词解释:

一 、出分填报志愿

就是在公布了高考成绩、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及各段线上考生人数的基础上,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的方式。

实行出分填报志愿顺应社情民意,能够更大程度地保护考生权益。我省社会各界对出分填报志愿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多数学校和学生都欢迎出分后再填报志愿;每年“两会”都有代表、委员提案建议,呼吁实行出分报志愿。出分报志愿能够克服不知分数、不知位次、不知录取线情况下填报志愿的盲目性,有效解决因为估分不准带来的报考失误问题。

二、平行志愿投档

就是在录取批次中,考生可填报若干个平行的学校志愿,录取时,将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B、C、D等N个平行志愿,如果符合A志愿,则被录取,如果分数不够,则继续检索B志愿,依次类推。

平行志愿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提高了考生志愿填报的选择范围和机会,录取结果使考生各安其位、各得其所,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落空的风险。平行志愿一般按照足额比例划定院校投档分数线,同一批次一次性投档,改变了以往分几个志愿、几个时间段投档的方式,一次性完成院校批次录取计划,极大压缩了人为操作空间,能够有效规避招生中的“暗箱操作”,有利于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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