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工作部署,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拟组织开展2019年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中期结项工作。
一、结项范围
2018年度和2019年度规划研究项目。
二、需提交的材料
1.《结项审批书》纸质材料3份,电子文档1份;
2.《研究报告》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
3.《研究报告摘要》(由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组成,以对策建议为重点,4000字左右)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
4.《立项申请书》复印件1份;
5.结项佐证材料。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1份,电子文档1份。
三、结项条件
1.研究成果(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摘要)经《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复制比不得超过30%。
2.研究大庆问题的应用对策研究项目,未公开发表研究成果也可申报结项。
3.申请结项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过验收:
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研究内容或项目组成员。
②研究成果质量低劣,无实用价值。
③剽窃他人成果或有其他侵权嫌疑。
④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或有不良政治倾向。
四、有关要求
1.研究报告原则上由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组成,以对策建议为重点。
2.研究内容要紧密结合大庆实际,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新提法。
3.对存在问题要找准,原因分析要客观全面,提出的对策建议要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
4.相关数据来源真实可靠,数据资料内容要新(时间截至到2018年及以后)。
5.研究报告要层次清晰,逻辑严谨,语言精练,原则上要有二、三级标题。
请各单位严格审查把关,做好初评工作,于7月1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64101896@qq.com。
联系人:何 宏
联系电话:4600778
电子邮箱:164101896@qq.com
附:1.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
3.申请结项上报材料样式
科研处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