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大庆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0-3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庆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庆师院发[2016]5号)的相关要求,现启动2018年度大庆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学校转型发展对科研工作的总要求,以推动学科建设和提升社会服务能力为导向,以基础研究为支撑,以应用研究为重点,着力培养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凝练科研方向。

二、申报类别

分为基金类项目、培育类项目和管理类项目,其中基金类项目包括:青年基金项目、学术著作基金项目、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培育类项目包括:地企应用培育项目、省部级基金培育项目、国家级基金培育项目,管理类项目包括: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组织管理(党建、师德、廉政等)项目。增设大庆精神铁人精神育人专项课题和科研资源转化教学资源研究专项课题。

三、申报内容要求:

1.申请大庆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必须符合我校学科建设需要,服务油田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够提高教学水平,其项目的选题要与项目负责人学科专业方向一致,并且具备向上级基金项目滚动的潜力。

2. 基金项目选题

1)大庆师范学院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具体参见附件1,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自行设计题目。申报大庆师范学院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较高学术水准的研究成果。

2大庆师范学院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选题立足黑龙江省和大庆产业发展基础和优势,以培育新兴接续产业为目标,聚焦生物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太阳能光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推动实施以打造主导产品和产业链为核心的科技项目,重点参见《黑龙江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附件2)的要求,面向我省科技创新重大需求,结合我省自身优势领域,开展自然科学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和我省产业发展中关键性技术问题的科学研究,鼓励自由探索,题目自拟。

3增设大庆精神铁人精神育人专项课题,研究周期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基金除外)。课题经费1万元。选题参见大庆精神铁人精神育人专项课题指南(附件3)。申请书采用《大庆师范学院大庆精神铁人精神育人专项基金项目申请书》。

4)增设科研资源转化教学资源研究专项课题题目自拟。课题经费1万元,要求在省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研究成果并被学校有关部门采纳,提供应用证明。申请书采用《大庆师范学院科研资源转化教学资源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

2.申报青年基金项目者,项目组成员年龄均须在35周岁(含)以下,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申报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者,必须是取得博士学位,经人事处认定,未获此项基金资助的在职教职工。

3.项目组成员原则上应为3-5人,其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合理,鼓励在校大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

4.青年基金项目、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省部级基金培育项目研究和国家级基金培育项目期限一般为2年或3年。学术著作基金项目、地企应用培育项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和组织管理(党建、师德、廉政等)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或2年。大庆精神铁人精神育人专项课题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或2年。国家级基金培育项目、省部级基金培育项目和地企应用培育项目的申请人可获得两次资助,申请其它类别基金项目只资助一次,每人当年只能申请一项大庆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5.目前正在承担校级各类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和项目组的前两名,其项目未结题验收的原则上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前两名再申报2018年大庆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6.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一律A4打印左侧装订。由各院(部)的科研秘书填写项目申请汇总表后统一上报,科研处不接受个人单独上报。

7.请各院(部)认真审查所申报的项目,确保按时结题验收。

8.申报截止时间:2017 11 20

报送地点:主楼619;主楼717

联系人:何宏(文科);李跃 王冠舒(理科)

联系电话:55100625510050

 科研处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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