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大庆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1-12

根据《大庆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庆师院发[2007]13号)和《大庆师范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庆师院发[2008]21号)的相关要求,现启动2014年度大庆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类别:

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分为: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学术著作基金项目。

二、申报内容要求:

1.申请大庆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必须符合我校学科建设需要,服务油田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够提高教学水平,其项目的选题要与项目负责人学科专业方向一致,并且具备向上级基金项目滚动的潜力。

2.申报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基金项目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在选题的研究方向上有一定前期研究基础;申报青年基金项目者,项目组成员年龄均须在35周岁(含)以下,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申报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者,必须是取得博士学位,经人事处认定,未获此项基金资助的在职教职工。

3.项目组成员原则上应为3-5,其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合理,鼓励有研究能力学生加入项目组

4.基金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为2-3年,学术著作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基金项目的受资助者只能获得1资助机会,青年基金项目受资助次数最多不能超过2。每人当年只能申报1资助项目。

5.目前正在承担校级各类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和项目组的前两名,其项目未结题验收的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再申报2014年大庆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6.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一律A4打印左侧装订。由各院(部)的科研秘书填写项目申请汇总表后统一上报,科研处不接受个人单独上报。

7.2014年申请大庆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请严格参照项目指南申报,项目指南见附件1。

8.请各院(部)认真审查所申报的项目,确保按时结题验收。

9.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1月14日

报送地点:1号办公楼328室、305室

联系人:于健(理科)何宏(文科)

联系电话:5510285 551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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